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衡市监处罚〔 2025〕 117号
当事人:衡阳市五十一网络生活休闲馆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及编号: 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
住所(地址):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蒸湘北路45号1503室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棋牌娱乐服务,饮品制品,预包装食品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6年03月28日
联系电话: 153********
2025年2月26日我局接本辖区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线索,案件线索反映位于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华湘小区A栋一、二楼的衡阳市五十一网络生活休闲馆在经营网吧的过程中,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烟草制品且有销售假烟的行为,我局于2025年3月7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华湘小区A栋一、二楼的衡阳市五十一网络生活休闲馆从事销售烟草制品经营活动。至案发时止,相关执法部门在现场共查获23条芙蓉王(硬)卷烟、0.6条白沙(和天下)卷烟、6.3条芙蓉王(蓝)卷烟、7.6条双喜(软经典)卷烟、14.4条利群(新版)卷烟、5.8条芙蓉王(硬蓝新版)卷烟、9.2条白沙精品卷烟,共计7个品种66.9条,经核价,未销售的卷烟价值共计15009元。其中经委托第三方公司检验,未销售的卷烟中有芙蓉王(硬)23条卷烟、利群(新版)14.4条卷烟系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其他品种卷烟系真品卷烟。
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在2023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18日期间"衡阳市五十一网络生活休闲馆"共销售卷烟13890包,销售经营总额为 321652元,销售获利36428.5元。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投资人董*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对当事人的合法身份信息证明。
证据二:营业执照注册信息资料一份,对当事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资格证明。
证据三:股东周*、罗**的《询问笔录》各一份,对股东的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书面予以承认。
证据四:本辖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两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股东周*、罗**不起诉。
证据五:本辖区人民检察院检查意见书一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三款、《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对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提出检查意见移送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处理。
证据六:相关执法部门移交的案卷资料,证明衡阳市五十一网络休闲馆无证经营销售烟草。
证据七: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的书证、物证和销售台账等相关案卷资料,经股东确认内容属实。
证据八:衡阳市五十一网络休闲馆销售卷烟所产生的销售总额经本辖区人民检察院检查意见书确认证明材料一份,证明卷烟销售经营额和销售利润。
证据九:本辖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5)湘0408刑初34号一份,证明违法所得36428.5元已由法院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证据十:衡阳市五十一网络休闲馆申请给予从轻处理申请书一份,证明其配合调查及认识态度。
以上证据材料经执法人员核实确认,真实可信,提取证据材料过程合法有效,且与违法事实相关联。
2025年3月19日,本局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衡市监高罚告〔2025〕11号),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以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发表意见。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卷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第 (三) 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
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烟草制品的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立即停业整改,积极退还违法所得,且未造成消费者生命财产危害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且初次违法,并及时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及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基准》第三章第一节第二条之规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决定对当事人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合并予以从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的规定。以及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及第十二条:"从事无证经营的,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之规定。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卷烟实物将由烟草专卖局稽查部门依法予以处理,该案中的违法所得36428.5元已由法院执行没收。
经本局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衡阳市五十一网络休闲馆改正违法行为,并行政处罚如下:罚款陆万柒仟伍佰元整(67500元)上缴国库。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建设银行衡阳市分行各营业网点缴纳罚款(缴款户名:衡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帐号: 43**********,开户银行:衡阳市建设银行华新支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此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雷速体育,雷速直播或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衡阳市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印 章)
2025年 3月26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