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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衡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8-14

式样一                                       机密一年_雷速体育,雷速直播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2号

建议的答复

                      建复〔2024〕6 A


尹俊代表:

您提出的第212号建议暨《雷速体育,雷速直播加强电动车规范化行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交警支队始终将电动车规范化管理作为城市道路通行秩序管理重点工作,并纳入全市道路交通长效管理机制,多措并举,推动电动车管理工作高效发展。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净化道路通行秩序为抓手,持续开展电动车违法乱象整治,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

1.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目前,交警支队在市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开设马路课堂,督促违法行为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观看交通安全视频,参加文明交通劝导、现场换位体验。同时,安排雁城女警开展小喇叭喊话跟进式劝阻不文明违法行为,发挥衡阳群众作用,推动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入楼栋、到住户、点对点。在农村,利用村村响,加强对农村一老一小、摩电驾驶人、国省道沿线居民的进村入户宣传,发放交通安全提示卡、公开信;广泛发动路长、两站两员、驻村辅警等基层力量,利用现有事故案例,制作宣传展板和宣传视频,开展巡回宣传。通过衡阳晚报《交警伴你行》、衡阳电台《交警直播室》、衡阳都市《交警在身边》等传统媒体,以及双微一抖、短信平台等宣传媒介,对电动车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剖析摩电车辆事故案例,曝光不文明违法行为,以案说法、加强警示提示,全力提高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去年以来,全市开展“七进”宣讲1742场、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10次,对全市200名两轮电动车驾驶人违法王进行集中警示约谈,曝光共享电动自行车限制使用名单62556人次,马路课堂现场教育电动车驾驶人30.88万人次。同时,积极推动从单一管理向综合治理转变,全力参与到基层社会管理的“一盘棋”当中,形成联治合力,共助工作长效高效发展。
    2.注重驾驶人交通法规培训。近年来,公安交警部门通过联大型厂矿院校、结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包乡镇街道社区持续开展“戴帽工程”“轻微事故视频快处”“一警一校”等交通安全宣教培训活动,加强对电动车驾驶人,特别是快递行业、学生家长等重点群体的集中培训,其目的就是把安全教育和关爱服务措施送到每一位驾驶人身边,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同时,依托业务窗口、新闻媒体、“马路课堂”两站两员“衡阳群众”,对电动车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培训,并要求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落实“戴盔通电”工作措施、在车上粘贴“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等温馨提示标语,通过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提升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尽管如此,由于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无需驾驶证即可上路,驾驶人缺乏系统性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和驾驶技能培训考试,加之交通安全教育的非强制性与交通行为的规范性不相适应,对于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在非机动车销售等源头环节,宣传流于形式。交管部门往往是在发现驾驶人违法行为后,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再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普法教育学习,有一定的局限性和片面性,有待立足现状,从源头加强强制性宣传教育、普及推广。
    
3.加强日常电动车管理力度。为了遏制我市电动车交通违法乱象,交警支队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常态化整治。公安交警部门始终以预防事故为主线,以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为契机,利用城区路口站高峰和路面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采取“以学促教、罚教结合”等形式来提高骑乘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加大对电动车的规范管理,严查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无牌上路、驾乘人员不戴头盔、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专项治理。通过开展整治和免费赠送爱心头盔等形式,持续强化电动车交通安全监管,特别是涉电动车事故高发时段,组织执法小分队,采取集中行动与灵活打击相结合等方式,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去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先后4次约谈9家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要求返厂升级投放车辆,城区2.7万台共享电动自行车全面落实戴盔通电措施。同时,科学规划共享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并全面铺装停车感应器,车辆停放井然有序。下一步,针对扰乱城区交通秩序乱停乱行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和闯红灯乱象,遵循宣传教育为先、依法严管随后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和整治力度,着力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打造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4.完善电动车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电动车管理要实行“标本兼治”,近年来,公安交警部门积极协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城管、邮政等相关职能部门,推动深化对电动车交通安全协同管理,强化源头治理,加强部门协作,消除安全隐患。目前,我们正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动加快超标电动自行车治理淘汰工作,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逐步予以淘汰,同时,建议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电动车生产、销售环节源头监管,严格执行产品准入标准,严厉整治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车企业门店。对于销售超标电动车行为,加强引导,要求销售门店限期退回不合格产品。

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履职,加强了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一是全面排查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目前,衡阳市无电动车生产企业,只有电动车销售单位。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销售企业以及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记录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地址、销售产品类型。督促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销售企业及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要求,必须销售获证产品。二是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蓄电池、充电器销售单位全面落实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建立风控清单,督促其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深入排查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做到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的落实,以及进货查验、入库验收等信息记录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消除潜在风险隐患。三是对电动车销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目前已开展了督促指导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等台账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整车不得与蓄电池拆分销售。凡发现销售不符合法规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的,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四是对电动车开展监督抽查。对销售企业开展常态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安排计划抽检15批次,本周正在开展抽查工作,对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及时查封,防控和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对区域性问题开展跟踪抽查,对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销售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严控风险隐患。将抽查结果和违法行为及时公开、曝光,并通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涉企信息依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五是严格推进安全事故全链条溯源。坚持以点连线带面全链条追溯,对销售、改装等各环节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追溯调查,发现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销售企业违法行为线索向上级报备。强化信息通报,对查处违法行为中发现的伪劣和改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品牌型号、号牌及用户信息及时通报公安交管和应急消防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事故调查部门交办的违法线索及时追溯严查。

下一步,我局交警支队将按照代表建议,在电动车共管共治进程中,尽责履职、恪尽职守,持续发力电动车管理工作,多措并举,全力压降涉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全面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守护群众平安出行。同时,将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联勤联动工作,在全市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中,认真履职、监管到位。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公安局

2024年7月8日

 

 

 

责任领导:吴  起                 承办人:黄士健  周  伟               

联系电话:0734-8828675,0734-8208037

公开情况:公  开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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