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时间:2024-03-20 来源:衡阳供销合作
机构名称:衡阳市供销合作总社
负责人:刘定安
机构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芙蓉路36号2-3楼
邮编:421001 电话:0734-2630710 传真:0734-3101772
邮箱:hygxbgs@126.com
办公时间:(秋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春夏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网站地址:http://www.bensalemdemocrats.org/gxs/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雷速体育,雷速直播雷速体育,雷速直播印发〈雷速体育,雷速直播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发[2010]3号)和《中共衡阳市委雷速体育,雷速直播雷速体育,雷速直播雷速体育,雷速直播机构设置的通知》(衡委[2010]4号),设立衡阳市供销合作总社,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和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市系统具体实施。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政府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有关供销社改革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认真履行对全市供销社系统的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
2、负责建设全市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主要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农村日用消费品(含图书、药品)、农副产品现代购销、再生资源(含报废车辆)回收利用和烟花爆竹归口经营五大经营网络。
3、负责建立新型的完整的为农服务体系。采取创办、领办、联办等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农产品基地,组建有关行业协会,负责在全市农村社区建立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综合服务中心。
4、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培育参股控股各类龙头企业,推进社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社有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示范、农业技术研发推广等项目,积极探索发展适合当地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5、承担化肥、农药、棉花、食用油等重要物资的国家和地方政府储备及救灾物资储备等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全市农村商品流通及市场体系建设的规划编制及修订;参与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烟花爆竹行业的市场管理;参与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农产品经纪人队伍的建设;参与管理指导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体系建设。
6、指导和监督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资产管理,依法依规依政策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7、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科技开发和有关科技成果的转化及推广工作,推进科技兴社。
8、负责全社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9、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供销合作总社设九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务、承担综合性会议的组织、会议重要材料和重要文件的起草;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文秘、文电、机要、档案管理、接待服务、政务信息、宣传报道、史志、督查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后勤工作和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市社机关干部和市社直属单位副职以上领导和人事、财务科长、纪委副书记(包括后备干部)的考察、提名、任(聘)免、奖惩、考核、民主评议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全系统的职工教育培训、职业和成人教育;负责指导全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及直属单位的党组织建设等工作。计划安排全系统的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干部调配、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社会保险、职称评定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直属单位做好老干工作,组织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学习,参加有关活动;参与接待来信来访工作。
(三)宣传法规科
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三农”工作及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拟订市供销合作改革发展意见、办法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市供销合作体制创新的政策建议;承担市社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市社法制建设、普法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市社的宣传教育、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县市及南岳区供销社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市社社务信息工作的规划、管理和新闻发布,指导系统社务信息工作;负责市社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相关工作。
(四)财务科
负责全系统财务计划的制订,组织本系统实施国家有关财税、信贷法规制度;实施检查、考核工作;负责汇总编报全系统的会计报表;负责全系统会计人才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的扭亏增盈、增收节支和股金清理工作;负责全系统年度商品流转计划的制订、实施和编报全系统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汇总编报全系统《基本建设情况统计报表》;负责直属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报建、立项等手续的审批;协调好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五)改革发展科
负责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系统改革发展、经济运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系统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指导全市系统惠农服务中心的改革发展;指导全市系统建立健全“三会”制度,承担全市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
(六)合作经济科
负责拟定全市供销合作经济的发展规划,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发展;负责发展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消费、金融、土地托管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维护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作与联合,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农产品展示展销、品牌营销、农村金融合作、电子商务等工作;指导县市及南岳区供销合作社推广使用统一和规范的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承担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日常工作。
(七)综合服务科
负责组织全市供销合作系统参与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开展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村日用消费品、冷链物流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农副产品加工及购销等业务;根据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及其他商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
(八)社有资产管理科
负责系统内直属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负责系统内直属单位的全部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审核、申报和批复系统内直属单位固定资产的添置、更新、扩建、改造、维修、变卖租赁和资产经营等工作;负责本机关公有房地产的登记、办证、建档等工作。监督系统内各单位管好用好固定资产。
(九)安全信访科
负责全系统仓库、商场、办公楼及其它场所的防火、防爆、防盗、车辆安全管理、经济民警队伍、义务消防队伍、安全保卫队伍训练及日常管理、系统的防洪抢险及机关的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防汛物资的储存管理,组织防洪抢险队伍。负责全系统信访及稳定工作。组织接待及处置好群众集体上访、异常上访、越级重复上访工作,及时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涉军群体稳定工作。协调做好改革改制过程中一并凸现的新老矛盾和问题的处理工作及上访人员的政策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负责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十)监督审计科
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依法对本单位及所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内部审计;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供销合作系统违反财经纪律、经济违法问题开展专项审计,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负责指导市供销合作社派驻公司监事的工作。
(十一)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和直属企业离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人员编制
核定市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6名,其中理事会主任1名、理事会副主任3名;监事会主任1名、监事会副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