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
雷速体育,雷速直播印发《湖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
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湘发改〔2019〕108号
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发展改革委、优化办:
《湖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已经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2月20日
湖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和公共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给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第三条
第二章 投诉举报受理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且申报资料准备齐全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的;
(二)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
(三)对涉企优惠政策不予落实的;
(四)利用职权“索、拿、卡、要”,或者故意刁难的;
(五)利用职权指定中介服务,强迫购买指定产品和服务,强迫参加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的;
(六)违规对企业进行检查,违法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处理结果未公开的;
(七)违法违规或者不合理地对企业采取停产、停业和停水、停电、停气等措施的;
(八)限制市场公平竞争、设置垄断条款或者地域保护政策、擅自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的;
(九)在涉及企业或者企业家的案件中超范围、超限度采取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侵害企业和企业家财产权和人身权的;
(十)政府及其部门依法作出的承诺或者签订的合同不予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
(十一)对妨碍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的行为不依法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的;
(十二)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第七条
(一)属于市场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的;
(二)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行政复议程序和仲裁程序的;
(三)已经被其他单位受理,且在规定办理时限内或者已出具处理决定书的;
(四)不属于营商环境监督职责范围的。
第八条
(一)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
(二)具体的问题、诉求和理由;
(三)必要的证据材料;
(四)实名投诉举报的,需提供投诉举报人真实姓名、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五)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通过电话、走访方式投诉举报的,投诉受理机构应当为其登记,并由投诉举报人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
第九条
(一)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投诉举报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投诉举报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签名盖章等基本内容;
(二)受托人身份证明等相关基本信息。
第十条
第三章 投诉举报办理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一)投诉举报人撤回投诉举报的;
(二)投诉举报人或者被投诉举报人就投诉举报事项申请仲裁、提起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的;
(三)投诉举报人不予配合调查的。
投诉举报终止办理后,投诉办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投诉受理机构。
第十六条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一)故意偏袒、有失公允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造成投诉举报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或者依法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
(四)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泄露投诉举报人、被投诉举报人商业秘密的;
(五)无正当理由不受理投诉举报或者推诿、敷衍、拖延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的。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对于有明确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行业的投诉举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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