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文号或编号 | 被处罚对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 |
衡卫公罚〔2024〕3号 | 衡阳市石鼓区卡布酒店 | 92430407MA4RJUPM3X | 该酒店安排2名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分别从事前台接待工作和客房清洁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警告,罚款1500元 | 2024-11-07 | 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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