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的委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非政府采购相关办法,对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解放大道办公区、华新大道办公区园林绿化养护采购项目进行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 ,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委托代理编号:HNMG2024-C021
2、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解放大道办公区、华新大道办公区园林绿化养护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磋商采购 □竞价采购 □直接采购
4、预算金额:人民币301000元/年。
5、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需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包1 | 解放大道办公区园林绿化养护及花木租赁 | 满足国家或行业强制性要求,具体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 1年 | 155600.00 |
包2 | 华新大道办公区园林绿化养护 | 满足国家或行业强制性要求,具体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 1年 | 145400.00 |
合计 | 301000.00 |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否 )
四、获取磋商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采购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4 月18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下午 17:30止,每天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获取磋商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区创新中心A座1203室)。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持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领取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注:在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采购单位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15:00分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4月29日15:00分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区创新中心A座1203室)会议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门户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磋商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领取磋商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本代理机构提出。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
(2)地 址:衡阳市解放大道29号
(3)联系人:王先生
(4)邮 编: 421001
(5)电 话:0734-8866011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湖南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 衡阳市高新区创新中心A座1203室
(3)联系人: 唐女士 、周女士、胡女士
(4)邮 编: 421001
(5)电 话: 0734-8163376
(6)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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